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损害责任形态的分类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形态的分类有哪些?医疗实践中,医疗损害责任形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医疗事故。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非事故性医疗损害。从司法实践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医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受害人因医方存在一般性过失而受到一般性损害,例如,受害人损害程度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此类情况在实践中所占比例较高。
   ②医疗过程中的故意行为。医疗事故的显著特征是医方存在重大过失,而医疗过程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而构成故意侵权行为,医疗单位作为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③误诊。基于医学水平或疾病早期症状未显示或时间紧急,或患者不配合、隐瞒病情等原因,从而促使医生作出错误诊断或延误诊断。错误诊断又分为完全误诊和部分误诊两种情形。
   ④非法行医造成的损害行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践中,一些医疗机构为了经济利益,招收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执业医师工作,或者把一些科室承包给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营,从而在医疗活动中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医用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损害。
  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器械等医用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虽然不是基于医务人员的行为,但患者可以依照《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等规定,主张向医疗机构索赔。
   4、医疗机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给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基于医疗是一种特殊的消费行为,医疗单位作为经营者,有义务给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因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其人身安全应由医疗机构负责,如在医疗过程中遭受他人非法侵害的,例如在住院期间遭到不明身份人的抢夺、抢劫,或医疗设施不完善或缺损给患者及亲属造成损害的,医疗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总结的医疗损害责任形态,在出现上述情形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向医院要求损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在法律专业人士的辅助下受害者的权益会更容易受到保护,如果自己力不从心的话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总结:医疗损害责任形态的分类有哪些?医疗实践中,医疗损害责任形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所谓医疗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地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地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


·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
      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公司法人是一个公司一个企业在创办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拥有完备的法律理论和法理知识的人往往可以更为完善的处理公司事宜,那么作为医疗器械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呢......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


·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包括误工费吗?
      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费包括误工费吗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
      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写聚众斗殴罪的辩护词
      刑辩律师在为被告人提供保护的时候,包括书面的辩护与口头辩护,其中书面辩护就是些辩护词,而口头辩护则是指庭审辩论。对于不同的犯罪辩护词的内容不同,那么这个聚众斗殴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呢......


医疗损害责任形态的分类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