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别人抢注商标该怎么做

  
  一、被别人抢注商标该怎么做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他人抢注)、第十六条第一款(地理标志保护)、第三十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十一条(初审公告申请在先,同一天申请初审公告使用在先商标)、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不得不正当手段抢注
  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综上,如果商标被披露,公司可以对其提出商标异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如果商标异议无效或商标注册成功,企业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先前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方请求上诉委员会的商标和决定。申报无效商标,商标可以通过商标交易获得,而且成本可能很高。
  
  
  
  
总结:一、被别人抢注商标该怎么做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律有关于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性规定吗?
      法律有关于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性规定吗?法律并没有做出剐蹭肇事逃逸时间限定性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轻微剐蹭后逃逸的,警察什么时候会通知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查获交通肇......


·监理竣工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监理竣工预验收程序是什么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见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


·故意伤害被告人的刑事辩护律师应该怎么做?
      故意伤害被告人的刑事辩护律师应该怎么做?刑事辩护的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


·我刷朋友的信用卡不还犯法吗
      视情况而定,透支信用卡超过一定的限额,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偿还,经银行催收仍不还就构成了犯罪;如果数额不大,且在催收后及时偿还,则一般的欠款纠纷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就不算犯法。《民事诉讼......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


·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不仅是国内离婚有,在涉外离婚当中也有可能涉及到夫妻房产的分割。当事人也是要遵循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您知道涉外夫妻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被别人抢注商标该怎么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