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检察院关押多久批捕

  检察院关押多久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4.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 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关押一般会在七天之内进行批捕。如果是孕期或者是哺乳期的妇女,可以不进行关押,进行取保候审。如果在关押期间并没有发现嫌疑人有违法行为或者是证据不足,那么需要进行立即释放,还需要进行出示释放证明书,如果进行批捕在批捕后二十四小时进行通知家属。
  
  
  
总结:检察院关押多久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哺乳期解除合同赔偿规定
      哺乳期解除合同赔偿规定一、国家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


·工伤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
      工伤后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是单位不予续签,除工伤赔偿以外还可以享受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一、未成年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一、未成年立遗嘱是有效的吗?无效的,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因此,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其他的未成年人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


·股东会按规定要提前通知多少天?
      股东会按规定要提前通知多少天?有限责任公司是15天(公司法42条),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公司法103条)。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有偿或无偿使用协议,协议中写明水电费、物......


·连带担保责任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连带担保责任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


法律规定检察院关押多久批捕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