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营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营企业即国有企业,国营企业体制改革必须要面临职工安置补偿等问题,关于员工的补偿方法、金额等详细标准要结合当地政府的具体情况。国有企业改制一定有某些具体原因,那么国有企业所在的当地政府会依据改制背后不同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经济补偿标准。比如说,当地某家国有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几乎到了要破产清算的地步,那么当地政府掌握了这个情况后,在制定经济补偿标准的时候会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出来的补偿标准就低于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相反,有些当地政府没有制定对国营企业改制的补偿标准,也比较好操作,就按照工作时间来支付,工作时间越久拿到的补偿也就越多。1、因国有企业改制,要解聘企业的在职职工,这个时候必须要按照规定支付补偿金。可以按照职工的工作时间,如工作每干满1个年头,企业就要发1个月的,还没有到一年的,必须按照整一年来算。2、根据国家法律有关固定,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该职工的工资水平,具体指的是,员工以往正常工作条件下,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可以作为发放给该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3、如果这个职工先前的工资水平低于单位整体平均工资水平的,这个时候参考标准是整个单位的工资水平,而不是员工自己较低的工资水平。如果这个员工之前的工资水平较高,拿到的工资超过单位整体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以上的,发放的参考标准是单位整体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而不是员工自己较高的工资水准。3、如果国营企业的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超过了当地其他在职员工的平均工资的2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也是按照不高于2倍的来确定。
  
  
  
总结:国营企业即国有企业,国营企业体制改革必须要面临职工安置补偿等问题,关于员工的补偿方法、金额等详细标准要结合当地政府的具体情况。国有企业改制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赠与合同时效是多少
      赠与合同时效是多少?一、赠与合同时效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时效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


·出版社出书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出版社出书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出版社出书签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甲方(权利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出版者):_____地址:_____作品名称:_____作者姓名:_____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


·员工国庆节算加班工资吗?
      员工国庆节算加班工资吗?算加班工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


·民事诉讼精神病鉴定的流程主要是什么
      精神病群体在感知,思维,甚至行为等方面都是有着不同程度的障碍的,所以自身有的时候就容易做出一些扰乱社会秩序或者侵害别人的违法行为。但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能简单的是精神病人就逃脱过了,必......


·申报工伤后有哪些工伤待遇?
      一、申报工伤后有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


·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会进行处理吗?
      一、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会进行处理吗?交通人伤车主不垫付不出现还是会进行处理的。《办法》第31条还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


国营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