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未遂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诈骗未遂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一、诈骗未遂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诈骗未遂辩护词中主要应该包含请求减轻处罚等内容,也需要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法律是一道严格而不可触犯的底线,在生活中往往会存在触犯法律的行为,比如诈骗行为,犯罪分子往往选择老人和急于求利的人,倘若失败就是诈骗未遂的行为了。
  
  二、关于被告人刘某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福建至信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刘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首先,我们先分析一下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民事借贷是指因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各种类型的公私财物。诈骗罪的行为主体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觉而“自愿”交出财物。
  
  区别民事借贷纠纷和诈骗犯罪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行为获取的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意图使用非法手段对他人所有的财物行使事实上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权,从而侵犯他人对某一特定财物的所有权的正常行使。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一是看借款人与贷借人在借贷时的相互关系。一般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了解、相互往来的亲友之间,借贷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而诈骗则往往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相识不久,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
  
  二是看发生借贷关系的原因。 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一时无力解决,才向他人借贷。而以借贷为名实行诈骗的,则往往是编造虚假的困难事实,或以高利息等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同情或信任。
  
  三是看借款人是否愿意归还及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正当的借贷关系,借用人并不否认借贷关系,并表示设法归还。即使不能按期归还,往往是因为遇到了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困难 。因此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属于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
  
  其次、被告人刘某借款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被告人刘某行为表明不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
  
  非法占有通俗讲就是“借”款时就没打算还款。人的主观思想通过客观行为表现出来。
  
  从被告人借取的绝大部分款未用于生产经营,而是用于支付前期借款的本金和高额利息事实,公诉机关得出的是被告人刘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辩护人据此事实却得出相反的结论:被告人刘某不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上述事实可以概括为“借后债还前债”(通俗讲就是“拆了东墙补西墙”),被告人刘某的客观表现显然不是不还,而是借钱也要还债,这一行为本身就说明被告人刘某不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其一,“还前债”说明被告人刘某对前面的借款不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否则还要举债还债吗?其二,所借“后债”用于还前面的借款,这说明“借后债”的用途是还债,而不是非法占有“后债”。
  
  而注册公司、投资开发东门 地块都跟经营有关,何谈非法占有之目?
  
  被告人刘某所借款项除了用于生产经营就是用于偿还借款本息,部分借款尚未返还,是由于种种原因客观上无力返还,而不是有能力返还主观上故意霸占不予返还,即属于“心有余而力不足”,并非赖帐不还。
  
  2、被告人刘某客观上没有实施“隐瞒事实、虚构事实”的行为。
  
  起诉书认为:“被告人明知没有偿还能力,仍隐瞒企业亏损、负债累累的真相,虚构企业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
  
  从被告人的供述可知:被告人向他人借款都会说明是资金周转困难,从没有虚构自己的公司如何的赚钱。公司也确实在扩大经营,需要资金。借款人也从没有问被告人的公司经营情况。
  
  对于非法诈骗他人财产,但是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诈骗没有成功,此时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是由于虽然此时没有任何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但是诈骗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极易导致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但是此时由于犯罪未遂,故而处罚会较轻。
  
  
  
  
  
  
  
  
总结:诈骗未遂辩护词应该怎么写?一、诈骗未遂辩护词应该怎么写?诈骗未遂辩护词中主要应该包含请求减轻处罚等内容,也需要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法律是一道严格...#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


·离婚出轨精神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而离婚的,此时有精神赔偿吗?不少朋友在离婚时对离婚精神赔偿的问题往往会充满了各种疑问。本文就离婚精神赔偿的相关问题,为您简单分析离婚精神赔偿的标准是......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筑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筑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


·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一、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若20年租赁期满,当事人双方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


·在我国怎么用划痕险喷全车
      生活中就总有些人想要以最小的代价争取到最大的便宜,甚至寄希望于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能够让保险公司承担所有的花销。比如说对于划痕险的利用也可谓是自己想到了登峰造极的一种地步,有人可能对......


·企业职工其它公司股东这两个身份能否同时存在?
      企业职工其它公司股东这两个身份能否同时存在?1、企业职工和其它公司股东这两个身份能同时存在,在《公司法》的相关条款中,只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在......


诈骗未遂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