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职责以及相关标准,小编认为,大部分读者应该都能够了解,那么监护人的具体监护顺序应该是怎样的呢?根据相关的标准,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我让他监护人的顺序,就是他们的父母,详情来看下面的文章解释。
  
  一、法定监护人的顺序:
  
  顺序为: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如何成为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
  
  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
  
  2、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
  
  3、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
  
  4、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
  
  (三)公权力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其要件为:
  
  1、须不能依照当然设立和协议设立程序产生监护人,尤其对于何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
  
  2、须由主管组织指定。关于主管组织,法律规定是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当父母不在同一单位时,则有两个有资格指定的机关),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在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时,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
  
  我们不仅能够意识到,国家在监护人的相关办法已经规定上的严格程度,更多的也是能够让读者了解了,对于未成年人来讲,他们更需要监护人,因为未成年人还没有一些形式的行为能力,也就更需要监护人对他们进行监护。
  
  
总结: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职责以及相关标准,小编认为,大部分读者应该都能够了解,那么监护人的具体监护顺序应该是怎样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案件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期限应该是五日内作出决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


·上班时被狗咬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被狗咬伤算不算工伤?上班时被狗咬伤一般不是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是什么
      有的人认为只要造成了人员死亡的情况,那么此时就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如今我国对故意杀人罪的认定还是很严格的,只有属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那么才能定罪为故意杀人罪......


·去帮人打死人了该赔钱吗?
      去帮人打死人了该赔钱吗?打架致死,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交通罚没款缴费书丢了怎么办?
      交通罚没款缴费书丢了怎么办?1、丢的应该是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只是一个告知单,丢了影响不大。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丢了,可以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把行驶证、驾......


·网络诈骗结案需要多久
      网络诈骗结案需要多久?我们在上网的时候,常常会不经意间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一旦被犯罪分子所知道我们的个人信息,就很容易故意设立骗局对我们进行诈骗。网络诈骗是违法的,我们可以保存证......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