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是怎样的:(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二)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三)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四)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五)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六)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的条件限制,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对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必须按照规定的移送程序,将有关诉讼案件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所以有关申请移送管辖的条件也就是必须符合双方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和规定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双方的上级法院进行协调。
  
  
  
总结:申请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是怎样的?1、农村土地承包法给予农民的权力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宗旨是: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本目的是依法赋......


·回迁房交房的流程是什么?
      回迁房交房的流程是什么?回迁房交房流程跟商品房交房流程基本一样,大致流程如下:一、交房通知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


·盗窃案公安局办案流程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有些老百姓家里没有安装防盗门,这样不法分子进行偷窃就有了可乘之机。发生盗窃案后,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会根据掌握的资料进行立案,并积极对案件进行侦查。那么盗窃案公安局办案......


·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
      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一、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的使用权的变更吗?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的作品使用权变更。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限制情形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


·代通知金违法解除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获得?
      代通知金违法解除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获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


申请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