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注册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4、《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5、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6、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7、《公司法》修改之后,取消了公司设立的最低限额。二、注册资本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综合上面所说的,注册公司就要在营业执照上面所以注册资本填好,但申请不同的公司所要登记的注册资本就会不一样,所以,在此之前一定要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注册资本的多少也要关系到缴税的多少,任何公司的事情就要按照公司法来进行。
总结:注册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法律规定小三能够起诉重婚吗
法律规定小三能够起诉重婚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房屋租赁发票可不可以抵扣需要看租房的目的是什么。通常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并非都可以抵扣。有些是按照规定列明的不能抵扣,剩下的都是可以抵扣的。1、租赁门面......
·这种情况不可以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条件:
这种情况不可以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
·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由于一些市政工程的需要,对相关人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话,那么市政府是需要向相关的人民进行赔偿的,但是对于征地赔偿的问题,各个政府也是有相应的标准......
·挪用公款行为与贪污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什么?
挪用公款行为与贪污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什么?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
·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买到不能买的房屋,
作为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买到不能买的房屋,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究竟哪些房屋不能购买的呢?相对于不能买的房屋而言,市场上更多还是可以购买的房屋,......
注册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