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合法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应同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应当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企业虽然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并未交付给劳动者,此种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实践中,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或者逃避责任而不愿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交付给劳动者的情况还是为数不少,而许多劳动者也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只要能够拿到工资,双方相安无事,即便没有拿到劳动合同也无妨,或者出于种种顾虑,劳动者选择了隐忍,结果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劳动者往往因为手中没有劳动合同而陷入不利局面。《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没有拿到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究竟该怎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1、提前备份。如果您每次都是在发生纠纷后被动应战,那么对于您来说,风险就太大了。因为有时候,您并非一定能够搜集到其他证据。事先没有做好备份工作,总是寄望于事后去补救,为时已晚。比如您跟用人单位签完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复印一份作为备份。虽然是复印件,但同样可以起到证明的效果。还有些劳动者在拿到劳动合同之后,没有妥善保管,结果用时却发现不见踪迹了。2、细心发掘证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书面的劳动合同当然能够直接证明劳动者所主张的事实,但如果拿不出劳动合同,是不是意味着劳动者一丝胜算都没有了呢?其实并不尽然。打个比方,如果您拿不出劳动合同,而厂方又极力否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您仔细想想,当初进厂的时候,厂方是否给过您书面的录用或者报到通知?工资是否都是直接打入您的工资卡或者存折?厂里给过您工作牌吗?只要您保留住了身边的这些证据,就可以间接证明您和厂方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条、社保账户、工卡、胸牌、工作证等都可以证明与该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些纠纷当中,或许您难以取得文字性的证据,但是您的工友或许可以助您一臂之力,为您主张的事实作证。3、依法投诉。很多时候,劳动者都是势单力薄的,遇到纠纷时,单凭一己之力往往难以力挽狂澜,劳动合同明明签了,但苦于自己没有拿到,其他什么证据也没有,似乎已经山穷水尽,没有其他办法了。这个时候,劳动者可以依靠政府的力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因此,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政府来督促用人单位交付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一意孤行,不予改正,则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并没有拿到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务工作是不利的,在涉及侵犯利益的维权情况时也是不利于劳动者进行处理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一、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合法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至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一、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有哪些惩罚?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的惩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


·一、公司破产剩余分配的财产金额一般会怎么处理?
      一、公司破产剩余分配的财产金额一般会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需首先用财产变现所得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根据确定的债务清偿顺序依次清偿债务,债务清偿后,如尚有剩余财产,可按合资合同、章程、......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专利权的法律特征有几种
      专利权的法律特征有几种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


·一、离婚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
      一、离婚协议书受法律保护吗?离婚协议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生效,是有效力的。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


·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哪些?
      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哪些?一、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员工劳动合同合法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