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协议范围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协议范围是怎样的?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通俗地说,股权质押就是把“股票持有人”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说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而且公司资信一般,因为一般的时候,公司需要资金可以用资产到银行做抵押贷款,而上市公司的股权最具有流动性,上市公司大股东用上市公司的股权做抵押贷款是因为它的其他资产难以获得贷款信任。同时也说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不怎么看好,如果是好股票,贷款的风险它就不愿意去用股权做担保。
二、股权质押协议范围
股权质押范围股权质押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为追索债务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全部为实现质押权发生的合理费用和支出。
三、股权质押要注意什么?我国对股权质押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我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法》,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二)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另外,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目前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未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了股权质押及股权质押协议范围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总而言之,目前股权质押已经成为企业补充资金流动性的常用方式之一,但风险也较大,由于股市的波动,在质押前一定要了解其风险。
总结:股权质押协议范围是怎样的?一、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通俗地说,股权质押就是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离婚抚养费固定收入支付标准是多少
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过程当中,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一部分人都不能够达成一个共同的协议。所以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来给抚养费制定一个标......
·在我国规定工伤鉴定是问患者吗
工伤鉴定不是说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一时半会儿就可以申请的。首先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前要求工伤认定的事项已经全部完毕,另外,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一般都是在患者治疗结束以后并且病情也相对稳定......
·非法拘禁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非法拘禁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一、非法拘禁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所以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是没有权力对土地进行倒卖、转让的,而且国家法律也对相关的倒卖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所以如果有人私......
·城市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我们都知道,由于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政府往往会对城市中旧的房屋进行拆迁,为了让拆迁行为有法可依,国家在这方面是专门制定了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一......
·醉驾检察院会拘捕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不一定
醉驾检察院会拘捕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不一定。实践中存在一些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最终被不起诉、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例。一类是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宣告无罪。比如,实践......
股权质押协议范围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