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
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
一、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
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股东变更时债务处理的方式如下:
1、购买原股东股权,这种情况,不涉及到企业的实收资本增加,所以财务处理上,往往就是对实收资本科目的简单处理即可。
2、对于投资企业来说,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或者库存商品或者无形资产或者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
(1)如果收到的投资款或者非货币性资产
借:银行存款(或者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或者金融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会涉及此科目)
贷:实收资本(或者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
(2)如果股东是以其持有的一项股权投资给企业增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实收资本(或者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
(3)如果是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或者股本
关于企业增资,在《公司法》中涉及规定并不多,主要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其中关于出资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东变更需要多久
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的股东是随时有可能会变更的,这主要是由于民事主体的投资方案会有变化,并且由于注册资金一旦投入,不得随意的抽出。股东变更前的财务处理,若是有违法的行为,此时新增股东并不会受到处罚,但若是之前的财务处理是合法的,新增股东的财产权益无疑也会受到影响。
总结: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一、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申请笔迹鉴定费用负担方是谁?
一、申请笔迹鉴定费用负担方是谁?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
·交通致伤有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致伤有什么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费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1)挂号费(2)医药费(3)住院费(4)治疗及手术费(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6)整容费(7)其他后续治疗费。2、计算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
·无证驾驶黑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是什么?
无证驾驶黑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是什么一、无证驾驶黑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是什么?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无论是在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其实都是有可能出现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但此时如果坚持离婚的话该怎么办才好呢。尤其是现在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接下来,......
·交通肇事罪和解能够从轻处罚吗
交通肇事罪和解能够从轻处罚吗双方私下协商和解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肇事双方已经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如果已经履行完赔偿协议内容更好),且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这对于法院给肇事司机量刑是有帮助......
·关于盗窃罪中秘密窃取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盗窃行为主要的特点就是通过秘密窃取的行为非法获得财物,当然,结合当前的情况来看,其实构成盗窃罪并不一定要求行为时秘密进行的,有些情况下公开窃取财物的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盗窃罪......
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