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的财产谁有权处分?
一、离婚后孩子的财产谁有权处分?
离婚后孩子的财产双方都没有处分权,但是,孩子的财产可以交由抚养权人保管,相关法律规定是:
1、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被分割。
2、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继续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替其管理名下的财产,直至其成年。
3、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只能处分对孩子权益有利的行为。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有: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人们早就习惯了,在孩子特别小的时候父母几乎可以代替孩子做所有的决定,因为有些父母还是没有在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去看待孩子。孩子年纪特别小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把财产交由孩子个人保管,实际抚养人保管孩子财产的时候,可用于孩子个人的支出。
总结:一、离婚后孩子的财产谁有权处分?离婚后孩子的财产双方都没有处分权,但是,孩子的财产可以交由抚养权人保管,相关法律规定是:1、孩子名下的财产不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水资源污染刑事案件现场调查要求
(1)环境监察人员必须持证上岗www.da64.net。现场调查取证以及笔录制作等环节,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完成;(2)环境监察人员应当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危害后果、违法情节等情况......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字生效单位把医保做减员可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
·欠钱不还起诉后他没钱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后他没钱不还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起诉后他没钱不还怎么办?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土地使用是与人们密切相关的问题,土地拥有与土地使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少的人将土地转让,然而却不知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这几种......
·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
·什么是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
一、离婚后孩子的财产谁有权处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