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一直是一种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的大问题。交通事故能够避免最好,但是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不能逃避,需要去直面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浙江省就发布了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
   一、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2)赔偿期限:
  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
  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B、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C、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D、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浙江省一般参照30元—15元的标准计算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年工资额÷年天数()×误工天数(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费可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A、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B、60岁-74岁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C、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司法鉴定结论)
  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最多不超过5万元
  以上就是我们对“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回答。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会根据伤者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伤者致残,首先需要对伤者的伤残等级进行认定,不同的伤残等级的赔偿金额也是不同的。
总结:交通事故一直是一种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的大问题。交通事故能够避免最好,但是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不能逃避,需要去直面它。交通事故人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发生醉驾能找关系解决吗?
      一、发生醉驾能找关系解决吗?虽然说现在的社会是“熟人”社会,找关系可以解决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但是醉驾这类危害性极大的行为我们不建议采取找关系解决,否则起不了吃一堑,长一智的作用。......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一、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1、质证目的必须要明确质证,其总的目的,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为最终的辩护服务的,是为最终的辩护观点的......


·行政撤销权的时效是什么?
      行政撤销权的时效是什么?行政撤销权的行使不仅关系着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关系着行政机关的利益和公信力。根据行政法依法行政、有错必纠的原则,当发生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决定有瑕疵时,需要依法撤......


·股票是不是债权凭证?
      股票是不是债权凭证??一、什么是债权凭证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


·不管是人还是用人单位,难免会遇到突发状况,这个时候一般都会采
      不管是人还是用人单位,难免会遇到突发状况,这个时候一般都会采取一些不得以而为之的措施。不论是个人原因还是外在因素,都有可能出现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这个时候不要慌张,需要......


·公安机关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合法?
      公安机关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合法?公安机关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是合法,公安机关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的五种类型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


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