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一、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之后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征收公众意见。  如果认为自家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过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  1、可以双方协商,求助政府部门进行调解;  2、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建议大家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二、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拆迁补偿款项是和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区位、建筑结构、装修装饰、具体用途等因素相关的,如果对拆迁补偿的数额有异议,最好在评估阶段就及时沟通。  三、拆迁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总结:一、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之后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征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合同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3)其他违反合同......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起诉无论是从工资待遇还是休息休假方面来说,劳动者与单位所站的立场始终有所不同,发生纠纷也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那如果选择诉讼解决......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人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产权调换是由房屋征收单位参照被征收房屋建......


·诽谤教师的民事判决书当中都包括哪些内容?
      诽谤教师的民事判决书当中都包括哪些内容?民事判决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间......


·仲裁法全文适用范围是什么?
      仲裁法全文适用范围是什么一、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那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关于仲裁的适用范围,我国......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


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