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阻止他人犯罪未成功也可构成立功

  我国刑法规定了对有立功(包括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从宽处罚的制度,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但对“阻止他人犯罪未获成功”能否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法学界及司法实务界存有不同看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阻止他人犯罪的行为是立功表现,是因为阻止人使他人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将要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得以避免,相当于阻止人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利益。因此,阻止他人犯罪必须成功,取得制止犯罪的效果,否则,他人的犯罪行为照样给社会造成了危害,而阻止行为客观上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好处,减免其刑罚的根据就不存在。另外,根据我国主客观相一致的刑法原理,也只有成功阻止他人犯罪的才能成立立功。

第二种观点认为,立功制度是法律对犯罪分子主观悔罪心理的肯定,对立功的成立条件应着重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把握。因此,凡是有阻止他人犯罪行为的,表明该犯罪分子有悔罪之意,都应视为有立功表现。这样可鼓励犯罪分子阻止他人犯罪,对社会是有利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对于“阻止他人犯罪未获成功的”是否认定为立功表现,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对积极阻止他人实施犯罪,但因“寡不敌众”或自身在阻止过程中受重伤,虽已尽最大努力仍未能阻止他人犯罪,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对仅仅虚张声势、畏缩不前等有名无实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立功从宽作为一种量刑制度,是法律对犯罪分子通过罪后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主观悔罪的肯定,是一种“奖赏”,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已经犯罪的人“迷途知返”、“将功折罪”。刑罚作为改造犯罪分子的手段,从其作用机制看,着重于对犯罪分子主观思想的改造,使其今后不再犯罪。立功的关键在于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因此,对立功的成立条件应从有无悔罪表现来把握。对于“阻止他人犯罪未获成功的”是否认定为立功,也应从阻止行为是否表现出其悔罪心理来考察。犯罪分子犯罪后又积极阻止他人犯罪,甚至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正在进行的犯罪作斗争,表明他已经从内心认识到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以及他悔罪改过的心理和重新做人的愿望。由于犯罪本身的凶残性和复杂性,阻止他人犯罪是否能够成功,任何人都难以有十足的把握。结果可能出现以下情况:一是现行犯被制服而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阻止者因“不抵强敌”而“败北”;三是阻止者与现行犯两败俱伤,虽然没有完全避免犯罪的发生,但却因阻止行为使犯罪结果减轻。不论结果是上述情况中的哪一种,都应认定为立功,给悔罪人以适当的“奖赏”。如果对立功的条件掌握得太严格,要求阻止他人犯罪必须在实际上避免了犯罪的发生才能成立立功,则不利于犯罪分子积极悔过,有悖于立法设置立功制度的初衷,不利于刑法目的的实现。当然,对于那些仅仅装腔作势,没有实际行动,根本起不到阻止犯罪的作用,妄图谋取从宽处罚又不真心悔罪之徒,不能认定为立功,因为其行为根本不能表现出任何悔罪的实质内容。
总结:我国刑法规定了对有立功(包括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从宽处罚的制度,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开宣判涉毒案件提前多久通知?
      一、公开宣判涉毒案件提前多久通知?法院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定期宣判的案件,也应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开庭审理和宣判时,允许公众旁听,允许新闻媒......


·残疾赔偿金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同时享有吗
      残疾赔偿金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同时享有吗可以同时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中的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是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在工伤和人身损害事故竞合时,就存在这两种赔偿,是可以并用的......


·一、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一、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的,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


·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时应赔偿吗
      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时应赔偿吗?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


·犯什么罪会判无期徒刑 判无期最少服刑多少年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


·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签订运输合同之后,因为一些其它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的时候,这时候是可以对运输合同进行变更与解除的。无论是变更合同......


阻止他人犯罪未成功也可构成立功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