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总公司成立分公司续签合同是否合法?

  总公司成立分公司续签合同是否合法?总公司成立分公司续签合同是合法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也不会和总公司去签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都是一回事,自己和自己签合同是不合常理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二、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分公司的特征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如果说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的话,通俗点说就是自己跟自己签合同,分公司即使是要签合同,也应该是和总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合作的。分公司没有权利代替总公司签合同,可由于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总公司对分公司签的合同不能推卸法律责任的。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我们国家两者是紧密相联系的,并且不具有独立的资格,和我们国家的子公司是不一样的,当然在具体的行使相关权利方面也有一定的不同要求,比如说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但是,关于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执由总公司出面解决。
  
  
  
总结:总公司成立分公司续签合同是否合法?总公司成立分公司续签合同是合法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也不会和总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犯罪分子盗墓从犯仅开车会被判刑吗?
      盗墓从犯仅开车会被判刑吗?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


·一、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怎么计算?
      一、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何赔偿,怎么计算?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不需要向劳动者进行赔偿的,因为这是劳动者一方违约,而不是单位违约。需要看情况分......


·一、职工福利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 职工福利是指企业在工资、社
      一、职工福利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职工福利是指企业在工资、社会保险之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采取的补贴措施和建立的各种服务设施,对职工提供直接的和间接的物质帮助,以补充、满足其基本的......


·中冶天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经常发生,那么中冶天工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做才对?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很具体很全面,参照它就是了。以下便是法律法规上所述的解除合同的先要条件依据,单位不可违背它而裁员......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专利的申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我国,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中重要的一个制度,若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做出的行为不服时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劳动法关于二次入职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时,大多数情况下都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但是当劳动者因为某种原因或事情从某一公司离职,而后又应聘到该公司上班,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能否......


总公司成立分公司续签合同是否合法?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