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如果国家或者政府办理某些项目需要土地时,就会进行征地拆迁,但是这种征地行为并不是要农民无偿奉献,被征土地所述的农民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土地对农名的意义重大,所以应该对补偿标准有一定的了解,一次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在本文中主要各位介绍2017年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关于安阳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二、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三、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补偿费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第九条,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概括的说就是从征用耕地、其他土地和城市郊区菜地的补偿费用三点来介绍,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也希望能够对各位有一个基本的知识普及的作用,
总结:年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如果国家或者政府办理某些项目需要土地时,就会进行征地拆迁,但是这种征地行为并不是要农民无偿奉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没有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
没有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知,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遗嘱不得......
·在我国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什么样的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1)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
刑诉移送管辖后要告知吗?会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
·在马路上飙车违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
·如何确定债权人撤销权如何列诉讼主体,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何确定债权人撤销权如何列诉讼主体,有什么法律依据?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体有哪些?1、撤销之诉的原告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江苏省规定,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
安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