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解释中止审理情形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解释中止审理情形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民事案件中止诉讼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符合上述情况的,法院应作出裁定中止诉讼。诉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程序恢复后,不必撤销原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如果不可抗力未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有效。在诉讼过程中,因为发生了一些法定的原因,导致诉讼不适合或者不能继续进行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裁定暂停对案件的审理,也就是暂时停止诉讼程序。而在导致诉讼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那么就会恢复诉讼。若是上述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的,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总结:民事诉讼法解释中止审理情形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客户欠货款跑了可以报警吗
      不可以。欠货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不可以报警,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另外,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


·版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版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版权又可称为著作权,随着网络的日益发展,很多人通过网络来发表作品,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当发生版权纠纷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去界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前财产的详细界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里对房产......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目前,河北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为推行同地同价奠定了基础。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


·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都有哪些
      现实中,经常发生一些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况,但有些时候可能只是夫妻之间产生矛盾,一时气愤而动手打人,像这样的情况就不能认定为虐待家庭成员。因而在断定是否构成虐待家庭成员之前,我们还是要......


·深圳债权债务清理律师对企业清理债务核查的办法的意见
      深圳债权债务清理律师对企业清理债务核查的办法的意见一、债权的管理办法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一)债权清理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民事诉讼法解释中止审理情形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