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二、退回补充侦查有以下几种情形,具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2)《刑事诉讼法》第137条明确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应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刑事诉讼法》第43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分别对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的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且后者还赋予人民检察院就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对侦查活动中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或有其他程序违法或不完备的地方纳入退回补充侦查范畴,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切实可行的。这里侦查程序违法或不完备应理解为“侦查中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具体可有两种情况:①严重侵犯诉讼参与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如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②主要证据的搜集严重违法,导致证据证明能力存在缺陷难以采信,如以引诱、欺骗等方法向有关证人搜集证据。在补充侦查的过程中,如果犯罪事实不清楚或者是证据存在了一定的矛盾,亦或是构成犯罪的要件没有的,最重要的情节还没有查实的,都需要进行补充侦查,这对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结:检察院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用证抵押借钱诈骗判几年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亲生父亲抚养权可以和继父争取吗?
现代人的感情生活是比较多变的,由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在选择生活方式上有了很大的不同。对于婚姻问题,如果父母因为某种原因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被判给母亲,母亲再婚。但是对于亲生父亲来说......
·民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其实是属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管理范畴,所以要考虑欠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就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
·女员工怀孕被辞退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女员工怀孕被辞退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在三期的劳动者被公司无故的辞退就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
·价格欺诈行为受理时限是多久
价格欺诈行为受理时限是多久?在收到消费者价格投诉后的7个工作日内,价格主管部门要将是否受理的决定告知消费者。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投诉,并告知消费者。价格举报也必须自收到举报之日起......
·劳动者自己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自己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情况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
检察院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是什么意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