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都有哪些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都有哪些? 一、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是怎样的
  按照《办法》三十七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的除退还本金外,按照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信息产业部632 号文《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从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在正常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是予以退还的,但也会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如投标人恶意骗取中标等情形导致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发生。所以在投标过程中,应详细了解投标流程中的相关规定,以免因为失误导致无法退回投标保证金。
  
  
  
总结: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都有哪些?一、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履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


·如何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凭证?
      如何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凭证?如何取得股权质押登记凭证1、物权凭证及材料要求1.1必备材料a、借款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b、出质人持股证、出资证明书原件或工商部门股......


·国土部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什么
      国土部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什么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管理,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制定本办法。第......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什么(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什么(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


·外商如何选择设立在华企业形式?
      在确定设立合营企业符合投资者商业利益或依法必须设立合营企业后,外国投资者便需要进一步在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两者中进行选择。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在法律上......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2、所......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都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