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老宿舍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青岛老宿舍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 编号: )
甲方: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 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经
审查批准,领取了 拆许字 第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
乙方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座落 房屋,证件名称: ,证件: 号,地籍: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交给甲方拆除。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 (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
3、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补偿金额:
4、住宅搬迁补助费:
5、乙方依法占有的土地,土地使用证号: ,用途 ,扣除按规定方法计算的土地面积后应单独补偿的土地面积 平方米,补偿金额
6、总计补偿金额(大写):
第三条房屋搬迁
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第四条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乙方已搬迁腾空房屋的,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在本协议签字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七条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拆迁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拆迁老宿舍的话这也是青岛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而且在拆迁补偿协议的这个问题上,可以说当事人自己没有什么商量选择的余地,只要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跟实际情况都不存在差异的话,被拆迁人只能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是宿舍,产权应该不是归个人所有的。
总结:一、青岛老宿舍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编号:)甲方:拆迁人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专利律师怎样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辩护?
专利律师怎样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辩护?1.审查专利权法律状态的稳定性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代理人第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协助专利权人重新审查权的法律状态稳定性。代理人在诉前专利检索时,应当......
·陕西农村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农村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伴随着我国各个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也更加关注城镇化的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因为城市建设需要拆迁这样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拆迁是......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
·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收受报酬为目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是受贿,敢于贪腐受贿的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国家工作人员能否利用自己的知识、技术等优势......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听到的比较多的就是犯罪未遂,通常情况下就是没有发生犯罪结果。但是您所了解的都是这种比较表层次的。对于真正的法律规定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很多人想要了解。故......
·不合格产品质量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不合格产品质量纠纷管辖地是哪里?因产品侵权引起的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项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
青岛老宿舍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