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

  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
  
  当今土地资源珍贵稀缺,人们想通过占有小部分的土地,来获得更大的利润时,土地承包应运而生。然而,土地承包也会随着负面的情况发展。那么,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下文是关于土地承包纠纷诉讼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土地纠纷的基本概念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二、土地承包纠纷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特别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3、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4、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5、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二年至二十年不等,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当事人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诉讼时效一旦超过,法院将不予受理。 所以要高度重视,尽早解决问题。
总结: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当今土地资源珍贵稀缺,人们想通过占有小部分的土地,来获得更大的利润时,土地承包应运而生。然而,土地承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济南企业融资的方式方法是什么?
      济南企业融资的方式方法是什么?对于企业融资,从字面上的意思来说,企业融资就是当企业在遇到资金短缺的时候,用最好的措施来筹集资金,凑齐适当额度的资金,从而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济南企业融......


·高速上倒车追尾怎么处理
      高速上倒车追尾怎么处理?1、如果没有严重的财产和人员损伤,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应该先将车辆移至紧急停车带,开启警示灯,并在后方100米处设置醒目的提醒标志,不能妨碍后方车辆行驶;2、打电......


·在我国网络诈骗侦查阶段可以用律师吗
      公安机关将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逮捕了以后,从逮捕到起诉的这个阶段还有一个详细的侦查过程的,工作人员也需要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中详细的了解整个诈骗的过程。但是有些犯罪嫌疑人本人和家属比较......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几乎可以说离不开对土地的使用和开发。土地虽然属于国家的公有资源,但是我国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说是土地的确实拥有者,所以,如果在......


·提前还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提前还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提前还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


·被打伤后司法鉴定时间多久做才最好?
      一、被打伤后司法鉴定时间多久做才最好?伤情稳定下来、需要半年左右时间,做伤残鉴定的,重伤的需要一年的时间。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


土地承包甲方毁约纠纷诉讼时效期有多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