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是什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 ,依据销售不动产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土地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1%,按照转让价格与购置价格缴纳5%营业税,按照产权证书上金额缴纳0.5%印花税,按照成交价格缴纳3%-5%的契税。
  
  一、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二、根据财税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第十五条(二)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四、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五、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企业将土地进行股权投资,也就是发生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上述规定,应确认财产损益计缴企业所得税。同时投资双方按所得税法的相应规定进行所得税的其他处理。
  
  3、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文件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将土地转让到所投资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若被投资企业不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4、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由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的双方按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5、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但是,契税是由被投资人缴纳的。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应当同时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是按照增值部分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是政府管理机构登记注册不动产所立的书据,按照签订合同的双方各按照5%0缴纳,契税是由被投资一方缴纳。
  
  
总结:我国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依据销售不动产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土地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1%,按照转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都有哪些具体的事件?
      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都有哪些具体的事件?法律援助是属于被告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人为其辩护,被告人无法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法律保障。对案件的判决十分不利的情况下,我国的相关司法机关或人......


·关于地下埋藏物归属的相关法律是什么?
      关于地下埋藏物归属的相关法律是什么地下埋葬物被发现之后,一般我们都会直接将物品占为己有,但这种做饭是不正确的,中国的法律对地下的埋葬物发现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发现地下埋葬无的话我们需......


·顶包处理酒驾是违法行为
      顶包处理酒驾是违法行为,不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安机关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为酒驾的朋友顶包,这也是犯罪行为,构成了窝藏、包庇罪,如果两人事前通谋,会构成危险驾驶......


·如何争夺孩子绝对抚养权?
      我国每天都有不少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的问题。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往往围绕孩子的抚养问题发生矛盾和争议。毕竟,孩子是心头肉......


·协议离婚需要预登记吗?
      协议离婚需要预登记吗?目前协议离婚需要预登记,但是在明年初《民法典》实施之后就需要了,具体的预登记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


·当事人盗刷银行会赔钱吗
      当事人盗刷银行会赔钱吗1、在办银行卡的时候就开通短信提醒功能在办理银行卡的识货,银行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会询问办卡人是否要开通短信提醒功能,很多人觉得麻烦,每个月还要收取几块钱的手续费,......


我国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