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罪是一个罪名吗?

  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等一直都是我们平民百姓羡慕的职位,也是我们信任依赖 的对象,法律也规定,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应该严格的遵守规定,工作制度,要认真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但是在现实中还是存在很多失职的行为。那么关于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罪是一个罪吗?
  
  一、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是一个罪吗
  
  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是不是同一个罪
  
  依据刑法的规定,失职玩忽职守罪是属于失职、渎职罪的一种,但渎职罪包括的罪名有很多,如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玩忽职守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玩忽职守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渎职罪特点是什么
  
  从渎职罪的自身属性来看,渎职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特点:
  
  1、渎职案件发生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智能性。
  
  2、渎职案件发生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3、渎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与原案当事人之间大多具有行为的相关性和利益的一致性。
  
  4、渎职案件往往牵涉人员多、职权大,具有责任的分散性和背景的复杂性。
  
  5、渎职案件往往没有直接的被害人和相关物证,多凭言词证据定案,案件具有多变性和反复性。
  
  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罪是同 一个罪名吗?我国相关的法律有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包含在失职赎职罪里面的,属于失职赎职罪中的一种罪数形式。但是失职赎职罪里面包含非常多的罪名,包括徇私舞弊罪,还包括过失或者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等等。
  
  
总结: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等一直都是我们平民百姓羡慕的职位,也是我们信任依赖的对象,法律也规定,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应该严格的遵守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伤认定过不了怎么办?
      工伤时常有,当工伤突发,我们所能安慰自己的便是去做工伤认定,但工伤认定过不了怎么办呢?也就是说,当受伤的人觉得自己是因工作而受伤,但用人单位觉得不是,双方对于这一认定有争议时该怎么办......


·监护人责任险非得入吗?
      监护人责任险非得入吗?为什么?1、保险人的赔偿以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的或经索赔方、被保险人及保险人三方协商确定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依据。2、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给第三......


·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
      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一、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


·团伙打架轻伤怎么判刑
      如果是团伙斗殴成员造成轻伤,一般不另处刑,按照聚众斗殴罪处罚,分别依据参与斗殴者情节,予以量刑。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


·我国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我国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


·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一、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一、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1、先和借款人协商处理。2、没有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可......


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罪是一个罪名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