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前挡风被砸怎么办?
随着当前城镇建设中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坠物的危险也越来越难以避免。高空坠物可能出于人为,有可能是意外因素,比较容易造成地面上行人的人身伤害,对于放置在楼下的车辆也容易造成损害。但是发生高空坠物问题时,往往难以确定坠物者,那么高空坠物前挡风被砸怎么办?
高空坠物前挡风被砸怎么办?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找不到坠落物品的主人或者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坠物者是谁,也就无法确定高空坠物的责任人。在这种情况下,该高层建筑物的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无法举证自己对于高空坠物事故没有责任,则需要对被害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总结:随着当前城镇建设中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坠物的危险也越来越难以避免。高空坠物可能出于人为,有可能是意外因素,比较容易造成地面上行人的人身伤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代公司收款个人签了借条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代公司收款个人签了借条还需要承担责任吗?代公司收款个人在借条上签字,只要公司盖章公司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个人不会承担还款责任。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不能直赔吗?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不能直赔吗?不能,交强险一般不能直赔,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了结案周期、完善了抢救费用垫付机制。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注意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离婚后孩子判给谁来抚养
离婚后孩子判给谁来抚养一、离婚后孩子判给谁来抚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
·一、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都?
一、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具体内容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父母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父母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怎么写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庚方:甲方与甲、乙、丙、丁、戊、己方系母子、母女关系,与庚方系祖母与孙子关系,甲方现有万改英名下房产一......
高空坠物前挡风被砸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