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对于南阳子女抚养费的标准规定在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其实有非常明确的说明,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我们国家的标准规定的只是一个大体的标准,具体的标准还是需要看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对于每一个案件的抚养费肯定也是不同的,所以说我们要结合我们自身的条件来看。
  
  
  
总结: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物业小区内砍树是否违法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


·很多离婚的夫妻而且有孩子的
      很多离婚的夫妻而且有孩子的,最大的纠纷问题莫过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用尽一切办法,那么同样的,没有孩子抚养权的需要支付抚养费,一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一、行政强制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


·一、离婚房产分割款怎么分?
      一、离婚房产分割款怎么分?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


·打架对面先动手我还手有责任吗
      打架对面先动手我还手有责任吗?双方打架不论是谁先动手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一方将另一方打伤且达到轻伤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打架对面先动手我还手有责任吗,不管是谁先动手,依......


·社保报了部分后工伤报销可以吗?
      社保报了部分后工伤报销可以吗可以申报工伤报销。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伤认定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有多种方式支付,但工伤认定下达后,统一使用工......


一次性给付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