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避免共有房屋买卖纠 纷

  如何避免共有房屋买卖纠
  纷
  1、买受人先要查看出卖人的房屋产权证是否为共有产权证。如果出卖人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应当查看出卖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买受人是一人还是两人以上。如果是两人以上,则将来肯定要办理共有房屋产权证。购买共有房屋应当要求全部共有权人到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如果部分共有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不能到场履行各项义务,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办理公证委托书,委托书的原件要放在买受人处保存。以避免日后部分房屋共有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委托人为外国人的,还要提供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及我国在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3、有的房屋产权证虽然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买受人很难判断是否实为共有房屋。这就要求出卖人承诺,因房屋共有权纠纷造成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出卖人的相应责任;还要明确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比如,因房屋涨价的损失、诉讼费的损失、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代理费的损失、买受人支付中介费的损失等等。如不这样约定,一旦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买受人很难提供损失的依据,因而其损失也就难以得到法院的保护。一些购房者在签订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时处理得过于简单,即便是签字这样的细节也足以造成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也可能造成合同履行障碍,给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带来后患。建议购房者咨询一下律师,怎么查证所购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如果是的话,该怎么购买,降低风险。
  二、共有房屋买卖纠纷怎样避免
  在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共有权人。应当查明房屋是否具有共有权人。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约定个别财产制为补充的婚姻财产制度。尽管房地产登记簿记载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认为一人,也应征求其配偶的书面意见或者由出卖人提交个别财产协议。希望可以帮到您。房地产市场近十多年的兴旺,除了新楼盘销售的火爆情形,各个城市的二手房交易也是房市中的重要标杆。在共有二手房交易中,由于其产权的特殊性,很容易发生纠纷。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共有二手房前,先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
  
  
  
总结:如何避免共有房屋买卖纠纷1、买受人先要查看出卖人的房屋产权证是否为共有产权证。如果出卖人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应当查看出卖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信用卡诈骗立案是上门还是传唤?
      信用卡诈骗立案是上门还是传唤?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是上门还是传唤?传唤还是抓人要根据犯罪的情节判断,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


·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互换协议应该怎么写我国针对土地的管理办法,就是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合理的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分配。通常情况下,只要是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在您自愿的基础上是可以对土......


·解除劳动经济补偿金最多几个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形式,大多数人到现在都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最多至补偿12个月,其实不然。由于对法律条文认识上的偏差,存在这样的认识是不足为奇的。我们在本......


·一、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职责的认识是什么?
      一、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职责的认识是什么?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


·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
      法律对某项权利的保护并不是永久性的,一般都会有时效的限制。而在遗产继承法律中,继承人如果要继承遗产有时效限制吗?如果某个继承人长时间没有要求继承遗产,过了很多年后又突然要求继承遗产......


·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定义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需要由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如先陆路后水路)才能将货物运到委托人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运输合同。按《合同法》第三百十七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


如何避免共有房屋买卖纠 纷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