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强迫交易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现在人们在交易活动中越来越主张买卖自由,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人都可以自主选择卖家和买家,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不少强买强卖的行为。对于我国的《刑法》中对强迫交易罪进行了规定,关于强迫交易罪司法解释,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交易罪是多发罪名,但是到目前为止,两高还没有出台针对该罪名的司法解释,使司法实践中对该罪名的适用,造成司法被动。
  二、强迫交易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修改为: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强迫交易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八条,[强迫交易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强迫交易罪司法解释缺失
  《刑法》第226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但具体行为怎样才算“情节严重”,《刑法》未作具体规定,目前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界定,这给具体执法造成被动。目前,随着经济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经济活动中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表现突出,强迫交易行为即是其中之一,严重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由于该行为通常伴随着暴力、威胁手段,所以同时对受害人的人身权、财产权造成侵害。
  对于本条行为构罪标准“情节严重”的理解,由于没有具体司法解释,通常理解为手段恶劣、非法牟利数额大、造成严重后果等。司法实践中,通常把非法经营数额、非法牟利数额作为把握、确定罪与非罪的界线标准及后果严重的尺度。因此,打击强迫交易犯罪,急需司法解释对非法强迫交易数额或非法牟利数额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较为复杂,由于该罪通常伴随着暴力、威胁手段,因此该罪不仅侵犯了经济活动中公平、自愿、诚信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因此从犯罪手段、侵犯客体、社会影响等方面比较,强迫交易罪都比较严重。经济生活中,一次性强迫交易数额不大,但屡屡实施强迫交易的欺行霸市行为较为普遍,严重干扰群众正常经济活动。因此,建议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对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数额标准作出相应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强迫交易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资料,对于强迫他人买卖且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的判刑并且要处以罚金。同时我国对于强迫交易罪的司法解释并不完善,特别是对构罪标准“情节严重”的理解,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所以我们在遇到强迫交易时,一定要咨询相关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现在人们在交易活动中越来越主张买卖自由,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人都可以自主选择卖家和买家,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不少强买强卖的行为。对于我国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一、债务人失踪债权人怎么讨债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是否有证据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是否有证据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一事实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二、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上,: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有重婚的行为,或者长期和......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由哪个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由哪个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


·法院调解离婚的效力是什么?
      法院调解离婚的效力是什么?法院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


·证明商标有哪些?是怎样的
      证明商标有哪些?是怎样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品牌越来越重视,而成为品牌商标是重要的一环。在日常生活中,商标经常被提及。但是证明商标却很少被提及,证明商标到底是什么东西与......


·不属于工伤待遇的有赔偿吗?
      不属于工伤待遇的有赔偿吗?一、不属于工伤待遇的有赔偿吗?由用人赔偿赔偿,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应当由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非因工负伤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承担赔偿责任;没......


强迫交易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