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般由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二、什么是探视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后两个人也必须协商孩子探视的时间,时间的规定一定要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出发,尽量的做到有什么事情父母都在身边,不要让孩子觉得很孤单,因此,对于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就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商量,所以,另一方的探视权对于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
总结: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般由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