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非法集资共犯如何处理

  在各大企业公司进行运行时所需要的资金,相关企业公司的负责人应当承担起募集资金的重大责任。但是有不少人会进行非法集资,这是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您知道非法集资共犯如何处理吗?按照刑法的规定,共犯的处罚行径应当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轻则罚款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按照集资诈骗罪论处,根据犯罪数额大小和犯罪情节轻重决定判刑标准。在共同犯罪中,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判的多从犯判的少。
  
  
  主犯,要承担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一切法律后果或者重要后果、主要后果,所以判刑最重。
  
  
  从犯,则根据本人在本案中所发挥的作用和个人涉案金额决定刑罚标准。
  
  
  一、《刑法》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非法集资共犯如何处理的问题上文已经详细说明。在企业进项资金筹集活动时,拒绝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筹募资金,相关当事人和参与者在法律意义上会承当相应的责任。当在筹募资金的时候,各大企业负责人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或者合法集资。
  
  
  
  
总结:在各大企业公司进行运行时所需要的资金,相关企业公司的负责人应当承担起募集资金的重大责任。但是有不少人会进行非法集资,这是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众号用有商标的名字算侵权吗
      是侵权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


·一、夫妻没离婚怎么起诉抚养费?
      一、夫妻没离婚怎么起诉抚养费?1、递交民事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


·财产保全要什么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


·缓刑减刑条件是什么样的?
      在我国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话,一般来说犯罪分子是不需要再去监狱当中去接受改造的,但是有时候缓刑的考验期还是比较的长的,当然在缓刑期间,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同样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当然这个条件......


·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主要是什么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想要进行自主创业。但是,创业其实不想您想的那么容易,尤其在创业之初,对于我国的基本法规还是要有所了解才可以避免自己走弯路的。在......


·拖欠工资去公司闹属于违法的吗?
      如果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就属于违法,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


在我国非法集资共犯如何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