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二、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如下6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和合同通常的情况下是要给员工支付一定得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这种赔偿,劳动者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一般仲裁会裁定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员工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势必不会支付的。
  
  
  
总结: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若公司无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一、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


·哪些动产可以用于质押担保?
      哪些动产可以用于质押担保?一、哪些动产可以用于质押担保?我国的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仅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399条规定的不可抵押的财产就没什么了。也就是......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确立劳动关系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确立劳动关系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了考察员工是否适合该工作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双方产生的劳动争议屡见不鲜,为了明确双方在试用期内的权利与义务,更......


·注册资本低的劣势有哪些?
      注册资本低的劣势有哪些?注册资本低的劣势是不容易获得融资和商业伙伴的信任。一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写得太少了,肯定是不太容易获得商业合作伙伴的信任的,因为这个也从一方面反映了一家公司的抗......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国人员系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