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罚?

  一、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罚1、构成赌博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二、赌博犯罪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网络赌博罪的规定处罚:(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赌博罪与一般的赌博行为其实有很大的区别,上文中主要为您总结出了5点。另外,并非只要有参与赌博的行为,那么就一定会认定构成赌博罪,此时还要看实际的情况,能不能认定构成犯罪。不过即使不构成犯罪,也有可能构成违法,自然还是需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
  
  
  
总结:一、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罚1、构成赌博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厦门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农民在自己土地上建设的房子理论上没有实际产权,是小产权房的一种,这种房屋类型由于价格相对较低,深受厦门市民欢迎。厦门市为了规范小产权房交易,也出台过相关政策和意见,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集资诈骗犯罪来讲,此时侵犯的是双重法益,包括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与公民财产的所有权。由此可见,这样的犯罪是很严重的。因此实践中,有的人就在问了那么我国对集资诈骗罪是怎么处罚的呢?接......


·肇事逃逸冒名顶替会怎么样?
      肇事逃逸冒名顶替会怎么样?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罪定性。如果交通事......


·法律规定单位能构成诈骗罪吗?
      对于诈骗行为,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由自然人实施的,但实践中也有一些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的情况出现,那单位能构成诈骗罪吗?对于一些不是很了解法律的人来讲,看到单位也进行了诈骗,往往就认为单......


·郑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郑州市已经被国家定义为国家级城市,郑州市也因此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的良机,城市化进程的步伐进一步加大加快,目前来看郑州扩大发展的趋势明显,当然为了高水平发展的需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收?据悉,目前实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具体征收标准等授权各省制定。据国家法制办介绍,《办法》出台后,全国......


网上参与赌博怎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