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
一、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核实
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2、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送达
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
综上所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出事时候想享受待遇的,必须通过工伤认定被评上工伤才可以。省级劳动部门负责当地的工伤认定事项,属于行政行为。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决定及送达等环节。如果当事人对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规定的实际内发起复议。
总结:一、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土地有二类、三类、四类土地三种: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澄华街道、凤翔街道、广益街道。补偿标准:耕地:85433/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
·一、工作未满一年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作未满一年病假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赔偿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向职工支付所谓的医疗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就是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但是出现法律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双方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
·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驳回起诉一、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驳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
·离婚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离婚夫妻婚内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离婚夫妻婚内财产分割不可以反悔。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二、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一、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