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会议协商达到双方表达意思一致,和解的自由度很大,但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可以通过。接下来我们给你介绍分析。
  一、破产和解的概念
  破产和解是指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在法院许可后,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终止破产程序,从而预防企业破产的法律制度。破产和解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进入破产程序之前的和解和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的和解。
  二、破产和解的特征
  1、破产和解要以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2、破产和解的终止以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为基础;3、和解协议应当经过法院认可方能生效;4、和解程序优先于破产程序;5、和解程序的优先效力具有相对性。
  三、破产和解内容、必备条件及其生效要件
  1、破产企业在提出破产和解时,必须提出债务的清偿方法等破产和解条件。关于和解条件的内容,要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平等,这是因为,破产和解既然是由法院进行的破产处理之一,那么,债权人平等的理念当然要起支配作用。能成为该平等适用对象的人只限于一般的破产债权人。2、破产和解的提供人或第三人没有遵守破产和解条件而向特定的破产债权人提供特别的利益时,将被视为无效。3、破产和解方案提出后,法院应对该方案是否由有资格的人提供或是否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等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判断是否存在法定驳回事由。4、对于通过了法院审查的破产和解计划,还需交付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日期由法院作出决定并公告,该召开日期必须在一般的债权申报之后。不过,在有特别申请时,法院可以合并会议召开日期和债权申报日期。在会议上有表决权的仅限于一般的破产债权人。破产和解提供人应在破产和解的召开日期到场提供破产和解方案。这种提供的含义,应是向债权人提供破产和解契约。所以,在会议上由法定多数债权人表决认可破产和解条件的话,可以理解为这是债权人方面对破产和解契约的承诺。认可破产和解的要件是,持有表决权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而且其债权额必须得到持有总债权额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债权人的同意。5、若债权人会议否决了破产和解方案,即意味着要继续进行破产程序;对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方案,还需要移送到法院进行确认。之所以在债权人会议上通过的还要得到法院认可,是因为破产和解的效力对少数反对破产和解的债权人也具有强制力的缘故,因此,这种要求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破产和解的合法性。综上所述,通过破产和解不仅仅可以使债务人继续经营偿还债务,同时也保障债权人的债务清偿,也可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同时法律也禁止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超过和解以外的约定,以此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这样可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关于什么是破产和解
总结: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楼房拆建补偿标准1:1.5的规定是什么?
      楼房拆建补偿标准1:1.5的规定是什么?现代社会,很多人以前购买的房屋都会面临着拆迁,毕竟以前的房屋太旧了,国家需要征收这方面的房屋,然后重新建造,这个时候需要涉及到的是拆迁的补偿款项......


·武九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九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交通的便利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其中作为武汉和九江的高速公路,其作用不仅承担着往来车辆是否能够顺利的行驶还对经济发展起到推进的作用,但是在经济飞......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么?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么?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么?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法庭上帮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


·一、民办教师醉驾应该怎么处罚?
      一、民办教师醉驾应该怎么处罚?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2、酒驾驶营运......


·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发生冲突,如何解决?
      商标与企业名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不同出处的一种标志,而企业名称则是区别不同企业的语言文字。企业使用的商标要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后才取得专用权,而企业名......


·经济补偿金是否是纳入工资
      经济补偿金是否是纳入工资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