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如何办理: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以下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上述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者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监护职责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并不常见,但是体现在法律方面就会比较严格,比如说指定监护人应当是需要有证明的这个证明书内容必须要写清楚的就是被监护人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具体的证明单位或者是相关机关的盖章签字,证明书还需要进行办理。
  
  
  
  
总结:一、指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监护人证明书(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聊天记录能立案贩毒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聊天记录内容真实,警方会以聊天记录为线索,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一、半路夫妻婚前财产买房房产是共有的吗?
      一、半路夫妻婚前财产买房房产是共有的吗?婚前财产买房房产不是共有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


·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有哪些?
      为了生活,很多夫妻在婚后会遇到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利于促进夫妻之间的感情的,那么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由哪些呢?两地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


·村名征地补偿贿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村名征地补偿贿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


·大车撞小车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大车撞小车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一、大车撞小车责任划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大车撞小车责任的划分并不是按照车的大小来划分,而是取决于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责任在哪一方,而是看交警如何认定。《......


·商标侵权投诉资料要哪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商标权
      商标侵权投诉资料要哪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商标权一、商标侵权投诉资料要哪些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侵权投诉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投诉书。列明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地址、侵权事实、投诉......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