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工安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的规定?

  职工安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的规定有哪些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 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 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 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7. 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 50%)×N(1
  
  职工安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自己直接经济补偿的重要来源,所以自己一定要注意有关的具体问题,虽说国家在经济补偿的计算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问题解决,需要自己合理的处置,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出现一定的经济损失。
  
  
总结:职工安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的规定有哪些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二种质量问题
      二种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向房东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是第三种不太严重的问题,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要求维修,但是不能要求退房。在与开发商协商违约或者赔偿问题时,买房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因......


·非婚生子女怎样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怎样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


·一、醉驾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一、醉驾取保候审如何办理?醉驾取保候审手续的办理首先需要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具体的取保候审的流如下: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商业汇票当事人有哪些
      商业汇票当事人有哪些,具体有什么分类商业汇票也是属于汇票当中的一种,通常是与银行汇票相对的。一般是由出票人签发,然后付款人见票,并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支付持票人相应的金钱。那么商业汇票......


·判决抚养费滞纳金如何计算?
      法院在判决夫妻双方的抚养权后,没有抚养的一方需要按时缴纳子女的抚养费,但是也有人以不服的心态拒绝缴纳,而又面对法院的判决是无法避免的,对于过后支付的抚养费还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那么......


·怎么处理医患纠纷
      怎么处理医患纠纷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近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呈明显上升趋势。所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职业医疗保险已成大势所趋。同时,推行......


职工安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的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