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一、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4、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综上所述,工伤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交通费,安置残疾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应当从单位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总结: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一、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婚内出轨行为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上的,都会严重伤害双方婚姻感情,导致家庭破裂。一旦造成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需要当事人遵守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若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行为等......


·哪些人不能成为保证人
      哪些人不能成为保证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债务需要保证人来担保,而保证人主要就是要替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其主要责任分为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1.连带保证是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还款......


·什么是专利权人?
      什么是专利权人?专利权人的定义专利权人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类型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型:1、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


·一、男方抚养孩子怎么起诉前妻的抚养费?
      一、男方抚养孩子怎么起诉前妻的抚养费?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举证不知卡号怎么办?(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


·买到假口罩怎么要求赔偿?
      买到假口罩怎么要求赔偿?买到假口罩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


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