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上保险怎么处罚?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上保险怎么处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我们都知道在单位工作,需要缴纳一定的保险,其中就包括社会保险还有工伤医疗保险等等,根据规定,保险费用应当是单位承担一大部分,而员工承担小部分的费用,如果单位不支付则违反规定。
  
  
  
总结:公司辞退员工不给上保险怎么处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事财产侵权赔偿原则是什么?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往往存在着侵权现象。其中,比比皆是的是财产侵权现象,或因侵占,或有损毁。而自古以来,凡有侵占或损毁,均需赔偿。而有法律意识的人,则会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


·新刑法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怎么判刑
      新刑法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怎么判刑?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怎样的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是怎样的?公安机关才是最终处理犯罪案件的机关,相关审查监督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到公安局,这一过程是比较正式的,移交案件时需要递交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那么涉嫌犯罪......


·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


·商标权侵权的方式是怎样的
      商标权侵权的方式是怎样的一、商标权侵权的方式是怎样的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在当代这个社会,很多人都从电视中或者是现实的生活中听到过招标这个概念,但是其实您知道的也就是表面的意思,并不知道关于招标的其他深层次的东西,比如说......


公司辞退员工不给上保险怎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