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隐名实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隐名实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挂名股东。挂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2、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挂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3、隐名投资是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挂名股东”。4、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二、隐名股东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挂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挂名股东和隐名股东。(1)挂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经营事业的一方当事人。对于挂名股东的资格要求,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港澳台同胞作为投资主体的限制性规定。从现有的审判案例来看,挂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为公司;可以为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为多个的自然人。(2)隐名股东是在隐名股东合同中,与挂名股东相对应的实际出资方。从对现有案例的统计可见隐名股东资格不受过多限制,隐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可以是商人,也可以是非商人。隐名股东合同只能由隐名出资人与挂名人两方组成。但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是数人。如数个隐名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挂名营业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或数个挂名营业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隐名投资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合同。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挂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以上就是隐名股东和实名股东的相关认定情况,对于不同的股东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基于股东的股权情况而定,但不管是隐名股东还是实名股东,都是可以享受到公司的分红以及利益分配的,如果产生矛盾和纠纷的,可以起诉来处理。
  
  
  
总结:隐名实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挂名股东。挂名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几年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几年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


·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写证明?
      员工在企业工作就与企业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员工在办理一些如贷款、买房等业务时可能会被要求出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一般来说,员工只要到所在企业打一份劳动关系证明即可。那么,企......


·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
      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想必您都听说过房产税,但很少有人对房产税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个人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多大?由于房产税尚未在全国推广,因此下文以重庆市的规定为例进行介......


·欠钱不还怎么办电话也不接?
      欠钱不还怎么办电话也不接?为了防止自己的权益受损,借钱给对方时,要核实其是否有能力偿还,是否具有可抵债财产,万一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出借人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借款人将财产转移。如果借款......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很多公司采取了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来调整公司资产和结构,不过也有的公司是通过变更名称或者是经营范围来应对市场竞......


隐名实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