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罪犯有哪些情况监外执行

  罪犯有哪些情况监外执行
  
  一、罪犯有哪些情况监外执行
  
  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哪些情况下对需要收监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监执行决定书,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主刑被依法判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当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罪犯都可以被暂予监外执行。而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同样也是会计入服刑期。若是罪犯本身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但却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那么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总结:罪犯有哪些情况监外执行一、罪犯有哪些情况监外执行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中国没有事实婚姻,是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


·订立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么?
      订立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么?一、订立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么?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


·一般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中其实很容易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此时也需要做出严格的认定,要求肇事者对事故承担的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对肇事造成损害结果也有要求。不过在不同的损害结果下,此时需要承......


·疫情期间可以辞退临时工吗?
      疫情期间可以辞退临时工吗?一、疫情期间可以辞退临时工吗?不能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多少罚款?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多少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


罪犯有哪些情况监外执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