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办案时间要求有什么?
公检法办案时间要求有什么? 一、公安办案期限
1、传唤和拘传,不超过12个小时;
2、留置盘查,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3、监视居住,期限六个月;
4、取保候审,期限十二个月。
5、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除“有碍侦查和无法通知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在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家属;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且有逮捕必要的,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6、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在作出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在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家属。
7、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8、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9、对于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10、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注:在此期间内,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补充侦查期限不计算在审查起诉期限内);
11、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批准再延长1个月(注:在此期间内,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不计算在内);
13、在宣判后10日内,被告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注: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请求后5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14、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批准再延长1个月;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15、对于被告被判处死刑的,在二审驳回上诉后3日内移送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16、死刑复核后向一审人民法院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17、一审人民法院自接到死刑执行命令之日起7日内执行死刑
二、检察院办案时间要求
1、线索初查一般应在二个月内完成。
2、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可重大复杂案件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如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再次延长二个月。
3、审查批捕案件办理审查批捕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案件受到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
4、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一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报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经我们介绍,关于“办案时间要求”中具体公检法办案时间要求之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公检法对一个案件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与对该案件的管辖范围,新的刑事诉讼法把办案时间期限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目的在于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就是避免一些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出现不严肃对待,对嫌疑人刑讯逼供等问题。
总结:公检法办案时间要求有什么?一、公安办案期限1、传唤和拘传,不超过12个小时;2、留置盘查,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保险没到期能审车吗
保险没到期能审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期审也可以,只要不超过一年。不同的驾驶证年审期限也是不一样的。持有准驾......
·一、已有宅基地再继承父母宅基地可以吗?
一、已有宅基地再继承父母宅基地可以吗?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依法继承。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子女继承......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多久起诉
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般是向仲裁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吉林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吉林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征地工作在很多地区都会存在,有的地区已经开展了很久,吉林省也根据要求开展了征地的工作,确保土地征收的顺利。为了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征地补......
·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一、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审理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主要规定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同居多久能算作事实婚姻
在80年代的时候,我国的法制还很不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很薄弱,表现在婚姻上,就是有不少人在结婚的时候只办酒席不领结婚证,这就可能会构成事实婚姻。那么,究竟同居多久可以算事实婚姻呢?......
公检法办案时间要求有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