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不过既然是公司就必须先设立否则也不会存在,那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招募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二、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无法直接申请上市,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则均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股份制改造实践,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不仅要符合公司设立的一般条件,还应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的条件。《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份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根据《证券法》第11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所称公司股本总额,系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总额,而非股票发行前的股本总额。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和股东一定要注意是否有股东抽逃出资或是将公司资金转移的情形,如果有这些情形的话将侵犯自己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最好请专业的律师帮忙维权。
总结: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不过既然是公司就必须先设立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


·对于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对于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盗窃数额较大,即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即可立刑事案件。但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商标专用权质押指商标的所有权人以商标专有权向债权人作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依法处理商标专用权,从而实现债权。那么,我们为您推荐一篇商标专......


·二手房的房产证过户要多少钱
      在市场经济如此发达的社会,买卖二手房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在二手房交易中,双方都应缴纳相应的费用。那么,房产证过户具体要交哪些税费?该交多少钱呢?请阅读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了解详情吧。......


·店面转让违约条款违约金有规定吗?
      店面转让违约条款违约金有规定吗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


·一、交通事故若有神经损伤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若有神经损伤如何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几种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