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日常行驶过程中发生小剐小蹭也是在所难免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在受理后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我们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这个问题车主朋友都应该了解掌握,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我们。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书出来后,按照责任书划分的责任,进行协商赔偿问题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自行协商。
  2、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
  3、向法院民事起诉。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双方进行赔偿的依据,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通常有三种解决赔偿的方式,协商、交警调解,向法院诉讼。当然最好的方式还是双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还可以申请复核。
总结:对于有车一族来说,日常行驶过程中发生小剐小蹭也是在所难免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在受理后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我们收到交通事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在生活和工作中,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有理可循,有相应的法律可以依据。那么,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是怎样......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其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而其中要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那贷款的利率此时是比较低的,自然同样的情况下承担的利息也就......


·被执行人没房没车没存款怎么办
      1、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被执行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


·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
      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一、强奸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哪个严重?从量刑起点看,拐卖妇女罪的标准更高,处罚力度很大,但是这两者犯罪都是严重刑事犯罪。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名誉权可以申请赔偿不?
      名誉权可以申请赔偿不?一、名誉权侵权受损可以要求赔偿吗名誉受到了严重损害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进行适当的赔偿,而且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这个精神损害赔偿最多5万块钱......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