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

  1、合法原则

  
⑴产权的合法性。无法确认合法产权的经营性用房,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及估价结论是以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我们在拆迁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被拆迁房屋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权属登记,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估价机构必须注意合理回避潜在的风险,对于没有或者无法核实合法产权的房屋,必须在报告中特别予以说明。

  
⑵用途的合法性。估价人员只能对证载为“商业”、“经营”或“商服”的合法经营性用房才能按经营性用房进行估价。当前,不少沿街住宅等非经营性用房未经办理用途变更便作为经营性用房使用,在估价中应特别注意。

  
原则上估价人员不能对这些房屋作为“经营用房”进行拆迁补偿估价,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这说明拆迁房屋性质的认定是评估的前提条件,用途不明确的房屋,估价机构切不可贸然出具正式估价报告。若拆迁当事人暂时无法确定房屋的性质但又要求出具估价结论时,我们的经验是要求委托方提出正式书面委托函,委托函中明确对估价对象按照不同的假设用途进行估价,然后再按照不同的用途假设前提出具不同结论的初步估价报告,供拆迁当事人双方参考。

  
2、保持现状继续使用作为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的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是以保持现状继续合法使用为前提的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3、替代原则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的替代原则包含两层含义。其一,从结果角度说,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公开市场成交价格;其二,从估价的方法角度说,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可以采用市场法进行估价。

  
  4、估价时点原则

    被拆迁经营性用房在不同时期的收益应该按照资金时间价值率(资本化率)折算为估价时点的现值;⑵按规定,拆迁补偿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规模大、分期分阶段实施的拆迁项目,估价时点为当期房屋拆迁实施之日。
总结:1、合法原则⑴产权的合法性。无法确认合法产权的经营性用房,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及估价结论是以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我们在拆迁中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驾驶员酒后驾车判多长时间?
      酒后驾车判多长时间酒后驾车若是构成醉驾,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


·法律规定仲裁裁决形式有什么
      仲裁裁决形式有什么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独任仲裁庭进行的审理,由独任仲裁员作出仲裁裁决;合议仲裁庭进行的审理,则由3名仲裁员集体作出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的现定,由合议仲裁庭作出仲......


·社会抚养费能否要回,征收政策是怎样的?
      在以前国家没有开放二胎之前,不少人家因为超生而被国家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用,近年国家开始开放二胎,这让不少人红了眼,可能有些人在国家开放二胎的前一年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于是就想着能不......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吗?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虽然回迁房是发展商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但其实与商品房其实没有
      虽然回迁房是发展商赔偿给回迁户的房子,但其实与商品房其实没有多大差异,因此如需要对回迁房进行买卖的话,其实也是按照商品房的买卖流程进行的。回迁房也是会涉及到验收的问题,那回迁房验收......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