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分涉及到法益和法条竞合这类带有某种普遍性和整体性的问题,因此要想比较好的解决两罪的界分问题,需要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以得出妥当的结论。所谓体系解释,就是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1]体系解释关注的是刑法整体的协调,通过适当的解释,得出“既符合刑法的正义理念,同时又不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范围”[2]的结论,使得刑法的适用能够对相同案件做相同处理,重罪重罚、轻罪轻罚,以实现刑法的公正。因此体系解释的关键在于两点:第一,解释方法注重条文内部、条文之间、甚至是刑法与宪法及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协调性;第二,解释的目标在于实现刑法的公正。针对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定性的两个层次,可以运用体系解释的思路对两罪进行双层界分。

  (一)第一层界分:通过对“合同”的体系解释区分此罪与彼罪

   刑法分则对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规定都有“数额较大”的要求,对此司法解释有明确的标准,但数额是一个量化因素,比较好确定,在认定数额之前,更为重要的是对行为的判断,因为两罪的差异显然不仅是数额上的,更重要的是行为方式上的,只有先确定行为属于哪一种犯罪,才能去考虑该犯罪的数额问题。因此两罪的第一层界分应先抛开数额因素,就客观行为上的区别作一分析判断。

   1.以法益为解释基础

   如前文所述,合同诈骗罪相比于诈骗罪最根本的差异在于侵犯的法益不同。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更主要的是侵犯市场秩序;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从合同诈骗罪的立法演进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利用签订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陡然增多、危害性愈演愈烈,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而且扰乱了市场秩序。鉴于此,1997年刑法把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单立罪名,并置于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扰乱市场秩序罪”一节中。[3]可见,刑法分则之所以对合同诈骗罪作特殊规定,除了提示对这类犯罪予以特别关注之外,更重要的在于其侵犯的法益与普通诈骗罪不同。而法益具有解释论机能,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因此必须根据各罪所要保护的法益的内容来解释犯罪构成要件,[4]以此来区分行为属于合同诈骗还是普通诈骗。
总结: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分涉及到法益和法条竞合这类带有某种普遍性和整体性的问题,因此要想比较好的解决两罪的界分问题,需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何避免共有房屋买卖纠 纷
      如何避免共有房屋买卖纠纷1、买受人先要查看出卖人的房屋产权证是否为共有产权证。如果出卖人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应当查看出卖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买受人是一人还是两人以上......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可能以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现行标准是32元一天,营养费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但是需要医院医......


·医疗费
      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


·买的房子没过户怎么办
      买的房子没过户怎么办买的房子没过户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其依然是自始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款履行。在民法规制的范围内,财产所有权经合法转移后,当事人一方反......


·股东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什么
      股东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什么一、股东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


·继女是否是合法继承人?
      继女是否是合法继承人?继女不一定是合法继承人,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