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便利的网络给各种诈骗犯罪份子也提供了新的作案手段。诈骗犯罪份

  便利的网络给各种诈骗犯罪份子也提供了新的作案手段。诈骗犯罪份子利用网络的诈骗行为被称之为网络诈骗,见得比较多的就是微信诈骗,很多人都是通过加陌生人然后被犯罪份子通过微信骗了钱。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微信诈骗达到一定数额也会构成诈骗罪。那么,微信被骗了5千报警有没有用?详情见下文。
  
   一、微信被骗了5千报警有没有用?
  微信被骗五千以上,是可以报警的,多少会有点作用。
  案件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即构成诈骗: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
  只要你报案公安机关就应该立案,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情况是公安机关的责任范围,构成何罪是法院的职权范围,不予立案是不正确的。若想维护权利,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并可复议一次。希望你通过法律的途径讨回公道,不要灰心。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过我国的法律法规对诈骗罪的规定,诈骗数额在2000元以上就属于诈骗罪,公安机关需要依法立案侦查处理;另外,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2000元,也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受害人依然可以报警要求警方处理,警方不得拒绝,否则就是渎职。微信被骗钱之后,一定要及时报警。
  
  
  
总结:便利的网络给各种诈骗犯罪份子也提供了新的作案手段。诈骗犯罪份子利用网络的诈骗行为被称之为网络诈骗,见得比较多的就是微信诈骗,很多人都是通过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


·行政处罚原则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 我国的处罚分
      行政处罚原则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我国的处罚分为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但不管是哪种处罚,相关机关都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取。不同的处罚,法律中规定的了不一样的原则。那......


·聚众斗殴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主体之间,若在发生纠纷之后,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就极易导致聚众斗殴事件的发生,此时,若造成了人身损害案件,或者是导致了社会财产受到损害,是有可能会被逮捕的,聚众斗殴逮捕后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破损车辆维修费......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少天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少天一、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多少天?一般是15天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


·当今这个社会是一个互联网相当发达的社会,互联网有着使信息快速
      当今这个社会是一个互联网相当发达的社会,互联网有着使信息快速传播的性质,很多新闻、媒体都会利用互联网这一性质在互联网上发表内容,就连现在的政府也利用互联网来获取民众的意见。但是有些......


便利的网络给各种诈骗犯罪份子也提供了新的作案手段。诈骗犯罪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