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几种包括哪些?
您都知道,员工在进入单位的时候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协议,这个行为是为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除了这种形式的劳动关系,还有其他的存在形式么?如果还存在另外一种形式,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几种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就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这个问题向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几种包括哪些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2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二、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劳动关系的认定
实践中有的单位没有签合同,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就认定劳动关系存在,所以认定劳动关系存在只是个认定标准和举证的问题。
理论: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应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辅助标准为: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平等性是由劳动力市场等价交换原则决定的,表现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关系。但这种平等性只是体现在劳动关系建立的过程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的条件、内容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关系即告结束,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支配或指挥,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此时双方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一种存在形式是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第二种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是事实劳动关系。关于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您在这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涉及到劳动纠纷的案件比较复杂。
总结:您都知道,员工在进入单位的时候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协议,这个行为是为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除了这种形式的劳动关系,还有其他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
涉众型经济犯罪有哪些?一、什么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涉及不特定群体、被害者人数众多的金融证券类、传......
·民房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民房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民房国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是:两者的权属不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
·人资兼合公司的类型?
人资兼合公司的类型有哪些一、定义以公司信用基础为标准,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以及人资兼合公司。人资兼合公司也称人合兼资合公司、中间公司、折中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
·一小车超载2人怎么样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超载的,按照超载人数进行处罚。对于小汽车来说,可载人数一般为5人,超载2人属于超过额定乘员20%,汽车驾驶人......
·醉驾再次考驾照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醉驾再次考驾照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1、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后可以重新取得驾驶证。时间重吊销日开始算起。2、醉驾驾驶营运车辆,十年之后可以重新考驾证,重考后不得驾驶营运车......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赁期限比较短,没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租赁期限比较短,没有超过6个月的,此时其实可以不用签订合同,但要是超过了6个月的话,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就是必须要签订合同的了。不过很多人其实并......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几种包括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