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我国法律体系里面有一个名词叫做如何解除遗赠抚养,而所谓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一项合同契约关系。是指他人对被扶养人进行抚养和照顾,那么他就可以得到被扶养人的财产。这份合同协议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如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详细的资料进行具体的解答。
  
  一、首先,因扶养人不履行合同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
  所谓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指扶养人完全不履行合同又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形,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根本违约(《合同法》第94条)。此外,因不可抗力等非可归责于扶养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此时扶养人对不履行合同存在免责事由,遗赠扶养协议也可被解除,扶养人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其次,因遗赠人违约而解除合同。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义务)”应包含以下两层含义:首先,遗赠人生前不必实际履行遗赠义务,也就不可能构成实际违约,但这并不排除遗赠人预期违约的可能,尤其是在被扶养人生前任意处分财产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扶养人可以以被扶养人预期违约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其次,根据目的扩张解释,这里的遗赠人还应该包括遗赠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以及遗产管理人。遗赠人死亡后,遗赠扶养协议由上述当事人继受,因他们的违约行为,也可导致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三、解除合同不是违约责任形式却可成为违约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分协议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三种,其中法定解除在实务上最为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集中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解除制度:“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四、解除协议后的规定
  解除协议后尽管扶养义务须由扶养人生前持续地履行,但由于遗赠义务是于遗赠人死后一次性给付的,并不存在继续性契约所要求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持续地发生的情况。因而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继续性契约,而是“一时的契约”中的“分期给付契约”。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后也会发生回复原状的溯及效力。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应产生下列法律效果,首先,合同效力终止,即遗赠义务以及扶养义务不再拘束相关当事人;其次,合同当事人之间会产生回复原状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如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根据上文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的认识到,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的规定,才可解除。其他条件是不能轻易解除的。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知识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
  
  
  
总结:我国法律体系里面有一个名词叫做如何解除遗赠抚养,而所谓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一项合同契约关系。是指他人对被扶养人进行抚养和照顾,那么他就可以得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走私核材料罪如何认定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如何认定走私核材料罪: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


·还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
      还没有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未成年的孩子在离开父母后,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为了确保其能健康的成长,我国法律规定,不论孩子的父母婚姻是否存续,都必须抚养孩子,对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


·再次起诉离婚期限是多久 再次起诉一定会判离婚吗
      再次起诉离婚期限是多久再次起诉一定会判离婚吗虽然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夫妻可以考虑通过起诉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起诉离婚也不会说绝对一次就会判离,很多时候由于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最高检不批捕需要侦查应该怎么处理
      一、最高检不批捕需要侦查应该怎么处理?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
      合同格式条款的优点是什么?1、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益,节省交易时间。2、格式合同可以预先分化风险,维护交易安全,预测潜在的法律责任,将风险转移给第三人,这是格式合同的安全价值......


·拒执罪公安管辖的前提是什么?
      拒执罪是当事人对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拒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违反行为,在当事人有能力而拒绝履行相应义务时,会被断定为拒执罪。拒执罪有时候法院裁决,有时候移交公安。那么,拒执罪公安管辖的前提......


如何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