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
房屋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是房屋所有人合法使用该处土地的法律证明。在购买房屋时,业主们会同时拥有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证,它们可以由开发商代办,也可以由业主们自行办理。许多人对于这两种凭证之间的区别并不了解,同时也不清楚房屋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房屋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
1、购房户到所属城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土地变更登记申请表,与售房单位共同提出办理“三房”土地申请证。如果售房单位已被撤消或注销,不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协助购房户办理;若售房单位已被兼并、改制或重组,则由现接管单位协助购房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2、要提供售房单位原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之前未办理过土地登记,无法提供土地证的,可提交下列证明资料: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分户销售及分摊用地情况表(由售房单位提供;如未曾分摊的,可暂不提供,由市国土局为其办理分割登记后再填写);如属房改房,且已上市交易的,还须提交《房产买卖契约》和缴纳土地出让金证明。
二、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的联系和区别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1、概念(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有土地局出具的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凭证。(2)房屋所有权证。是由房管局出具的承认房产归属人的凭证。2、性质(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等。(2)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理即可,同时应携带好办理证件时需要的材料。房屋土地使用证与房屋产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证是业主合法使用土地的证明,而房屋产权证是业主对房屋的所有权的证明。
总结:房屋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是房屋所有人合法使用该处土地的法律证明。在购买房屋时,业主们会同时拥有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证,它们可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万元以上的怎么处罚?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万元以上的,依据最高人们法院关于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定罪数额,财产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侦查,财产来源不明,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其收入和消费水......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家人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院,近年来接到越来越多的离婚诉讼的案件。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的案件时,由于当事人的情况比较不一样,而且有时候可能遇到的情况会比较复杂,但是法院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法可依的。下面我......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的应尽义务,将重大决策及时公布,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按照浙江省规定,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当公民向政府申请......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拒捕如何处罚?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拒捕如何处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
·公司偷税漏税会计判多少年?
公司偷税漏税会计判多少年?一、公司偷税漏税会计判多少年?公司偷税数额较大会公安机关立案的,法人要承担主要责任,而财务会计人员参加的,按照从犯处理,量刑在三年以下。1、逃避缴纳税......
房屋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