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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之间办理房产更名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

  在夫妻之间办理房产更名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办理房产更名登记就是更常见的了。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究竟应该怎样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登记。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登记
  
  1、办理夫妻共有房产登记或夫妻房产变更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等资料)、夫妻双方到场作约定协议。
  
  2、办理夫妻离婚房屋转移变更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当事人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有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如产权归一方所有,获得产权的当事人可自行办理登记手续;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的,需当事人双方共同前往进行登记;产权归另一方和子女共同所有,由当事人携子女共同前往进行登记(如子女未满18周岁,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监护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代为进行登记),其中归子女的那部分产权需按赠与办理。
  
  注意事项:如离婚协议书未经民政局盖章或相关材料中内容表达不一致的、有明确要求另一方配合的、需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办理。办理上述房产登记时如房屋已设定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准予转移变更的证明。
  
  二、离婚后房产证如何更名,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后房产证如何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其实也就是将房产从一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的名下。实践中,因为买卖、赠与、继承等等原因都是可以导致房产过户。而只有完成了房产过户登记之后,才可以真正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也会涉及到房产更名登记。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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